公告日期:2024-04-26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沈勇)
作为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等有关规定,在 2023 年工作中,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重大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了建设性的建议,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本人因任期届满于 2023 年 11 月 16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
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正式离任,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中相关职务。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资料
沈勇先生,1966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拥
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副教授。1991 年 4 月至 2001 年 6 月,担任同济大学机
械学院汽车系助教、讲师;2001 年 7 月至今,担任同济大学汽车学院副教授。2018
年 3 月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2017 年 11 月至 2023 年 11 月,担
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诸如雇佣关系、交易关系、亲属关系、《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 2023 年度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5 次董事会、2 次股东大会,本人分别出席了离任前
召开的 4 次董事会,2 次股东大会,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 本年度参加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出席股东大会
事姓名 董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沈勇 4 4 0 0 2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审慎地发表独立意见,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议案及其他审议事项未提出异议。对董事会相关事项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1、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我们对《关
于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度向昆山农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2、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4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我们对《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3、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我们对《《关
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4、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我们对《关
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 出席董事会专业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1 次战略委员会、3 次审计委员会、3 次提名委员会、1 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分别出席了召开的 1 次战略委员会,3 次提名委员会,积
识,对审议议案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有效提高了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
(三) 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3 年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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