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7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作为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振华”、“公司”)2023 年度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持续督导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持续督导机构”)通过定期的现场检查、资料查阅、沟通访谈等方式,对无锡振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向钱金祥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1 号)公司获准:(1)向钱金祥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120 万股、向钱犇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240 万股购买相关资产;(2)向其他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23,500 万元。
截至 2023 年 2 月 28 日,公司向钱金祥、钱犇定向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 3,36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 13.74 元,合计发行金额 46,166.40 万元。上述
股份发行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3〕214Z0001 号)。
截至 2023 年 6 月 1 日,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
公开发行的方式,向 5 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6,882,183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3.92 元,共计募集资金 234,999,987.36 元,扣除承销
已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
监管账户。另减除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630,964.71 元(含增值税),加上财务顾问费 5,300,000.00 元(含增值税)和发行费用的可抵扣进项税 332,467.93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229,401,490.58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3〕214Z0005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总额 A 23,500.00
项目投入 B1 0.00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0.00
项目结项永久性补充公 B3 0.00
司流动资金
项目投入 C1 23,366.75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2.87
项目结项永久性补充公 C3 136.12
司流动资金
项目投入 D1=B1+C1 23,366.75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2.87
项目结项永久性补充公 D……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