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罗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罗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罗曼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2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167 万股,发行价格为 27.27 元/股,募集资金总
额为59,094.09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2,854.88万元。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上会师报字 [2021]第 4487 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与监督等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要求,结合公司经营实际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监督。2021 年 4 月,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杨浦支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杨浦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北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杨浦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和管理。
2021 年 11 月,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同意公司增加全资子公司上海嘉广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广聚智能”)为募投项目“城市照明运营维护平台及数据分析中心项目”的实施主体并开设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嘉广聚智能、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北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22 年 6 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偿还银行贷款”已按
规定使用完毕,该专项账户(10551000000717184)的节余利息人民币 13,039.82
元于 2022 年 6 月 23 日全部划转至公司一般账户,并办理了销户手续,公司与开
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上述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
截至 2024 年 4 月 15 日,公司及子公司共有 5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
储情况如下:
开户行 银行账号 截止日余额(万元) 备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
31050175360009605268 0.34 正常使用
海杨浦支行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50131000839235506 980.31 正常使用
司杨浦支行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北分 03004438166 656.71 正常使用
行 030047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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