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16
证券代码:605287 证券简称:德才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7
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 0.12 元(含税)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4/7/19 - 2024/7/22 2024/7/22
差异化分红送转: 是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 5 月
29 日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3 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存放于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 1,558,575 股
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3.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差异化分红方案
根据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数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2 元(含税)。2023 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如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140,000,000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上已回购股份 1,558,575 股,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 138,441,425 股,以该股本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2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6,612,971元(含税)。
(2)本次差异化分红除权除息的计算依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根据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本次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其他形式的分配方案,公司流通股股份变动比例 0。因此,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
虚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138,441,425 股×0.12 元/股÷140,000,000 股≈0.1187 元/股
综上,本次权益分派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1187 元/股。
三、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4/7/19 - 2024/7/22 2024/7/22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除公司自行发放对象外,其他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 自行发放对象
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叶德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青岛德才君和投资有限公司、叶得森、青岛城世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城高世纪基金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名称已变更为“青岛城世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城高世纪基金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但尚未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股东名称变更的相关事宜。】、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证券账户号码:B886410749)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3.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和《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5〕101 号)》的有关规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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