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16 证券代码:605286 证券简称:同力日升 公告编号:2024-017
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未达业绩考核目标的限制性股票
并终止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 已获授权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未达业绩考核目标的限制性股票并终止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获授权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控股子公司北京天启鸿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启鸿源”)层面 2023 年度业绩考核目标未能达标,同意公司回购注销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 5,000,000 股,同意终止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剩余已获授权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000,000 股。上述全部应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为8,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的 4.55%,回购价格为 17.22 元/股(如本次注销回购完成前,公司实施完毕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则公司在按照激励计划的规定回购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时应扣除激励对象已享有的该部分现金分红)。
本次回购注销相关事项已经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 年 6 月 17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2、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
期为自 2022 年 6 月 20 日起至 2022 年 6 月 29 日。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关于
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异议。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披露了《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2 年 7 月 6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激励对象王野参与股权激励计划获授公司股份数量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4、2022 年 7 月 7 日,公司披露了《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2 年 9 月 7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和第二
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6、2023 年 7 月 18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和第二
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调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7、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未达业绩考核目标的限制性股票并终止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获授权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回购注销相关事项已经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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