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证券代码:605208 证券简称:永茂泰 公告编号:2024-027
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 年修订)》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
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次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1 第九十八条 第九十八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并可在任期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并可在任期
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 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
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每
届任期与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 满,可以连选连任,但是连续任职不得超
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 过六年。
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
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
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
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
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 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
员兼任,但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 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
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 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
之一。 员兼任,但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
董事的选聘程序为: 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
之一。
(一)董事候选人名单由董事会、监事会或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由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 董事的选聘程序为:
东提名,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
的股东也可以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所有 (一)董事候选人名单由董事会、监事会或
提名应以书面形式提出; 由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
(二)公司在股东大会召开前以公告的形 东提名,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
式披露董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保证股东 的股东也可以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所有
在投票时对候选人有足够的了解; 提名应以书面形式提出;
(三)董事候选人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 (二)公司在股东大会召开前以公告的形
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董事候 式披露董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保证股东
选人的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 在投票时对候选人有足够的了解;
实履行董事职责; (三)董事候选人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
(四)董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 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董事候
股东大会审议; 选人的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
(五)股东大会审议董事选举的提案,应当 实履行董事职责;
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候选人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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