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德利: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安德利资讯
2024-11-26 15:57:14
  • 1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11-27


证券代码:605198 证券简称:安德利 公告编号:2024-073

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或“致同所”)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

● 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为充分保障公司年报
审计工作顺利开展,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情况、管理实际和审计需求等情况,
经公司审慎研究,拟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及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更换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事项与大华进行了沟通,
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明确知悉本次更换事项并表示无异议。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 年【工商登记:2011 年 12 月 22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 2023 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 225 名,注册会计师
1,364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致同所 2023 年度业务收入 27.03 亿元(270,337.32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2.05 亿元(220,459.50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5.02 亿元(50,183.34 万元)。2023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57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
业,收费总额 3.55 亿元(35,481.21 万元);2023 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 163 家,审计
收费 3,529.17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客户 5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3 年末职业风险基金 815.09 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0 次、
自律监管措施 5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30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0 次、自律监管措施 5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何峰,199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6 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于海峰,201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份。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彭玉龙,200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 年成为本所质控合伙人。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
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2024 年年度审计费用尚未确定,公司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审计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协调确定。

二、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提……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