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通线缆:华通线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进展公告
华通线缆资讯
2024-12-25 18:31:08
  • 点赞
  • 2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12-26


证券代码:605196 证券简称:华通线缆 公告编号:2024-116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1 月
5 日、2024 年 11 月 25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 2024 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对公司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并办理工商备案。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6 日、2024 年 11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文件(公告编号:2024-094、2024-101)。
近日,公司已经完成《公司章程》的工商备案手续,因相关工商主管部门对《公司章程》重新进行了规范化表述,工商主管部门最终核准的《公司章程》与公司原披露的拟变更后的《公司章程》存在差异(不涉及实质内容的变更),公司原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中的部分内容本次均按工商系统的要求重新规范表述,并根据工商主管部门核准意见对原披露的《公司章程》中相应内容作相应调整,具体修订如下:

《公司章程》原条款 《公司章程》工商备案后条款

第五条 第五条

公司住所:唐山市丰南经济开发区华通 公司住所:唐山市丰南经济开发区华通
街 111 号公司 街 111 号公司

第八条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辞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执行公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 司事务的董事担任。
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 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

表人。 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三十日内确定
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一般项目:电线、电缆经营;电力设施 一般项目:电线、电缆经营;电力设施器材制造;电力设施器材销售;机械电 器材制造;电力设施器材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化工 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橡胶 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橡胶制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 制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电子元器件与 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 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货物进 组件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 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 技术推广;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 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石 险化学品);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石油钻采专用设备制造;石油钻采专用设 油钻采专用设备制造;石油钻采专用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 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 安防设备制造;安防设备销售;专用设专用设备修理;安防设备制造;安防设 备修理;机械设备租赁;机械零件、零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部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电线、电缆制造;道路货物 许可项目:电线、电缆制造;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深海海底区域资 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勘探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源勘探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 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
许可证件为准) 可证件为准)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