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26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
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保荐机构”)作为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确成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就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296 号文《关于核准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发行不超过 48,720,375 股新股。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8,720,375 股,每股面值 1.00元,溢价发行,发行价为每股 14.3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00,598,992.5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75,883,035.85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24,715,956.65 元。
截止 2020 年 12 月 1 日,公司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募集
资金总额为 700,598,992.50 元,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扣除承销保荐费尾款(不含税)54,856,603.77 元后,将剩余募集资金 645,742,388.73 元汇
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上述资金于 2020 年 12 月 1 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 ZA15988 号《验资报告》。
根据《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承诺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募集配套资金
金额 投资额
1 年产 7 万吨水玻璃、7.5 万吨绿色 37,137.05 37,137.05
轮胎专用高分散性二氧化硅项目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9,641.85 9,641.85
3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15,692.70
合计 66,778.90 62,471.60
二、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为提高公司整体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合理优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公司拟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并经相关审批后,以银行承兑汇票(含背书转让)、信用证、外汇等方式先行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款项(如在建工程款、设备采购款以及其他相关所需资金等),后续按月统计以上述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金额,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三、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流程
在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申请、审批、支付等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支付流程
1、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由经办部门在签订合同时确认具体支付方式,履行内部相应审批程序后,签订相关合同;
2、根据募投项目实际需求,达到付款条件时,由经办部门发起付款申请流程,注明付款方式,按公司规定的资金使用审批程序逐级审核;
3、财务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单以及经办部门提供的付款方式信息进行款项支付,并对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含背书转让)、信用证、外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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