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柏特: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进展公告
利柏特资讯
2024-10-29 17:4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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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10-30


证券代码:605167 证券简称:利柏特 公告编号:2024-057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B+EPC 工程总承包合同

合同金额:人民币 74,977.38 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960 日历天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特别风险提示:本合同已对合同金额、结算方式、履行期限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合同金额较大,履行期限较长,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因法律法规、行业政策、市场环境、意外事件及不可抗力等不可预计因素的影响,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同签订情况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4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项目中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利柏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柏特工程”)收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发来的《中标通知书》,确认利柏特工程与 Solvay SA(以下简称“索尔维”)组成的联合体为北方华锦联合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华锦联合石化”)精细化工及原料工程项目折百 20 万吨/年双氧水装置设计、采购及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中标人。近日,利柏特工程与北方华锦联合石化签订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
本次合同签订属于公司日常经营范围,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客户名称:北方华锦联合石化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1100MA10RK0C93

成立日期:2020-12-14

住 所:辽宁省盘锦市辽东湾新区滨海大道精细化工及原料工程项目指挥
部办公楼

法定代表人:金晓晨

注册资本:人民币 2,790,000 万元

主要股东:华锦阿美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主营业务:陆地管道运输,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热力生产和供应,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北方华锦联合石化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标的情况

项目名称:精细化工及原料工程项目折百 20 万吨/年双氧水装置工程设计、采购及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

合同类型:B+EPC 工程总承包合同

项目地点: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辽东湾新区滨海大道北方华锦联合石化有限公司

合同金额:人民币 74,977.38 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960 日历天


四、合同主要条款

发包人:北方华锦联合石化有限公司

承包人:上海利柏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工作承包范围:承包人负责项目的工程设计(包括基础设计和详细设计)、采购及施工工程总承包(B+EPC)等各阶段内的工作。

结算方式:按工程月进度结算

争议解决方式:因本合同及与本合同有关事项产生的争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且盖章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五、对公司的影响

1、本合同的签订表明了北方华锦联合石化对公司专业能力、服务水平和综合实力的充分肯定与信任,体现了公司在工程总承包领域的竞争优势,有助于公司在精细化工项目建设经验的积累。

2、本次签订的合同为日常经营合同,若合同顺利履行,将对公司当期及未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具体收入确认情况将根据合同履行情况以及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确认。

3、本合同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不会因履行本合同而对上述合同对方当事人形成重大依赖。

六、履约风险分析

本合同已对合同金额、结算方式、履行期限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合同金额较大,履行期限较长,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因法律法规、行业政策、市场环境、意外事件及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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