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30
证券代码:605138 证券简称:盛泰集团 公告编号:2024-041
转债代码:111009 转债简称:盛泰转债
盛泰智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
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前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10.66 元/股
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10.57 元/股
回购价格调整起始日期:2024 年 6 月 5 日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 年 2 月 19 日,盛泰智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6,500 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0.66 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4)。
二、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原因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5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90 元
(含税)。2023 年度公司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股。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为 555,561,011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5,000.05 万
元(含税),占 2023 年度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47.91%。
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盛泰智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4 年 6 月 4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4 年
6 月 5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盛泰智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因“盛泰转债”已于 2023 年 5 月 11 日起进入转股期,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
变动,且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累计1,829,600 股,目前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鉴于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公司按照现金分配总额总数不变的原则,对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每股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确定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为 0.0903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50,002,030.75 元(含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盛泰智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分配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根据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在回购期限内,若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三、回购价格上限的调整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 2024 年 6 月 5 日起,由不超过人民币 10.66 元/股
(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10.57 元/股(含),调整方式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其中,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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