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4
盛泰智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孙红梅)
作为盛泰智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 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盛泰智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盛泰智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孙红梅,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年11月出生,博士学历。历任陕西科技大学教授、院长,现任上海师范大学教授、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嘉捷通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兼任盛泰集团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也没有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因此,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
2023年,公司股东大会共召开会议4次,审议通过15项议案,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会议10次,审议通过39项议案,历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人按时出席了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
姓名 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大会
事会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未亲自参 的次数
加会议
孙红梅 10 10 0 0 否 3
报告期内,本人均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并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每次会议召开前,本人仔细审阅议案,详细询问各议案的背景并收集相关资料。在会议召开过程中,本人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的汇报,积极参与对各项议案的讨论,在充分了解相关情况的基础上以自身积累的专业知识,依据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对审议事项做出独立、客观的判断,谨慎行使表决权。本人对公司2023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对公司董事会议案或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4个专门委员会,共召开10次会议,审议通过23项议案,分别为提名委员会1次、审计委员会8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
在任职期间内,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审计委员会委员,亲自出席了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和8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与义务,充分了解与议案相关的各项情况,就审议事项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3年,我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1)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2)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4)未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仔细审阅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认真听取、审阅了会计师事务
所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并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就年报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关键审计事项等内容进行了沟通。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及对经营管理的现场调查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2023年度任职期内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参加业绩说明会、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的机会及其他工作时间,通过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会谈、微信等多种方式,与公司保持密切联系,全面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规范运作情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积极运用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关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执行情况及重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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