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中社11月27日电丽人丽妆(605136)发布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所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持股5%以上的股东杭州灏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灏月”)计划在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转让不超过7038万股公司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7.57%。截至公告日,杭州灏月持有的股份来源于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的分立,阿里网络于2024年1月8日将其在公司IPO前取得的全部股份转让给杭州灏月。
转让的主要原因是杭州灏月出于自身资金需求,转让价格将在符合监管规则的前提下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值得注意的是,杭州灏月并非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更。同时,杭州灏月承诺将遵循阿里网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所作的减持承诺。
2024年前三季度,丽人丽妆实现收入12.27亿元,归母净利润-278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