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新材: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四方新材资讯
2024-04-26 21:19:12
  • 1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4-27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通知及会议资料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 14:00 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总部多媒体会议室召
开。会议召集人为公司监事会主席杨翔先生,应参与表决监事 3 名,实际表决监事 3 名,董事、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了《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年度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了《2024 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 2024 年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
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一季度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

(四) 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23 元(含税),拟派发现金红利3,964,142.00 元(含税),占 202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58%。

该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等相关要求,并且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完备,充分保护了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的分配预案是综合分析了公司发展阶段、资金状况、公司股东长期利益等因素,同意该分配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结合 2024 年经营计划及资金规划,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 29.70 亿元的综合授信,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担保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拟在 2024 年度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含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 7 亿元的担保,包括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主要用于控股子公司的主营业务发展,符合公司现阶段发展情况,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保障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与商业银行平台公司等金融机构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前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办理应收……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