味知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报告书
味知香资讯
2024-04-25 19: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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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6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持续督导报告书

保荐机构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
被保荐公司简称: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味知香”)

保荐代表人姓名:周丽涛 联系电话:021-38565656

保荐代表人姓名:薛波 联系电话:021-38565656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1]1119 号)核准,公司于 2021 年 4 月公开发行 25,000,000 股人民币普通股,
发行价格为 28.5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13,250,000.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66,632,642.5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46,617,357.50 元。该募集资金已 2021 年 4 月于存入募集资金专户。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苏公 W[2021]B035 号)。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国泰君安出具本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一、持续督导工作概述

1、保荐机构制定了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明确了现场检查的工作要求。

2、保荐机构已与公司签订保荐协议,该协议已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3、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通过与公司的日常沟通、现场回访等方式开
展持续督导工作,并于 2024 年 3 月 13 日至 15 日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

4、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根据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具体内容包括:


(1)查阅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等公司治理制度、三会会议材料;

(2)查阅公司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内部审计等内部控制制度,查阅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等文件;

(3)查阅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明细及相关内部审议文件、信息披露文件,查阅会计师出具的 2023 年度审计报告;

(4)查阅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相关制度、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文件和决策程序文件、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明细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会计师出具的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对大额募集资金支付进行凭证抽查、查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现场,了解项目建设进度及资金使用进度;

(5)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6)对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公开信息查询;

(7)查询公司公告的各项承诺并核查承诺履行情况;

(8)通过公开网络检索、舆情监控等方式关注与发行人相关的媒体报道情况。

二、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情况

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对公司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或事后审阅,查阅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和内幕信息管理制度,抽查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文件,查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情况,查阅会计师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等,并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基于前述核查程序,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上市公司已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并予以执行。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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