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人”)作为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邦股份”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对美邦股份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38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380 万股。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 12.69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28,922,000.00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37,078,608.07 元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391,843,391.93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进行了验证,并于 2021 年 9 月 8 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1]第 230Z0192 号
《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万元
本年使用金额 累计理财
以前年度 收益、利
已使用金 置换先期投 直接投入募 暂时补充 进行现金 息收入等 年末余额
额 入项目金额 集资金项目 流动资金 管理 扣除手续
费后净额
25,248.78 - 6,201.90 - - 571.74 8,305.39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将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公司按规定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2021年8月,公司和保荐人分别与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雁塔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蒲城县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南大街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21年10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陕西亚太检测评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太检测”)在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2020年11月4日,亚太检测和保荐人与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上述已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遵照制度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约定执行。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序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资金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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