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鸿高科: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长鸿高科资讯
2024-12-30 16:5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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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12-31

证券代码:605008 证券简称:长鸿高科 公告编号:2024-075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能力和水平,优化公司治理,公司拟将副董事长人数由 1 名修订为不超过 2 名,因此需要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十九条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董 第六十九条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 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 副董事长主持(公司有两位副董事长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 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副董事
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
…… 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
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

第一百一十二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 第一百一十二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三人为独立董事),设董事长 成(其中三人为独立董事),设董事长
一人,副董事长一人。 一人,可设副董事长不超过二人。

第一百二十四条 公司副董事长协助董 第一百二十四条 公司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 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 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公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 司有两位副董事长的,由半数以上董事
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 共同推举的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
履行职务。 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
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
行职务。

除上述列举的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本次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变更涉及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情况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二十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其 第二十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其
中三人为独立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 中三人为独立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独立董事中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 人,可设副董事长不超过二人。独立董业人士。董事会应具备合理的专业结 事中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董构,董事会成员应具备履行职务所必需 事会应具备合理的专业结构,董事会成
的知识、技能和素质。 员应具备履行职务所必需的知识、技能
董事长由公司董事担任。董事长的 和素质。
产生或罢免应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公司董事担
过半数表决通过。 任。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的产生或罢免应
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表决通
过。

第三十条 公司董事长不能履行 第三十条 公司董事长不能履行
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 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
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行职务(公司有两位副董事长的,由半
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副董事长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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