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31
证券代码:605008 证券简称:长鸿高科 公告编号:2024-071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
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12 月 24 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
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9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陶春风先生主持,部分监事、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同意将“25 万吨/年溶液丁苯橡胶扩能改造项目二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日期调整为 2025 年 6 月 25 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3)。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同意补选张亭全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4)。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提请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5)。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提请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76)。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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