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严玉康)
本人作为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经公司2023年11月15日召开的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表决通过,被选举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拥有相关专业资质及能力,在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比较丰富的经验,在报告期内担任独立董事的任职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至2023年12月31日。
1、独立董事个人履历
严玉康先生,196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
历,教授(三级),注册会计师。1984 年 8 月至 1988 年 8 月,任职于上海立信
会计专科学校,担任会计专业教师;1988 年 9 月至 2011 年 8 月,任职于上海交
通职业技术学院,担任会计系主任;2011 年 9 月至今,任职于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担任董事会董事、经管学院院长。目前兼任公司独立董事。
2、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均不持有本公司股份,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也不在公司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不存在可能妨碍我们进行独立可观判断的关系,没有从公司及公司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情况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3年,公司共召开了7次股东大会,13次董事会,在本人履职期间共召开了3次股东大会,3次董事会,均亲自出席了全部会议。本人充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会前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在会上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公司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在本人履职期间,共召开审计委员会1次,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出席并主持了所有会议,组织讨论了公司聘任财务总监的相关事项,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在本人履职期间,共召开提名委员会1次,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出席了会议,参与讨论了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相关候选人的审议。
3、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3年,共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本人出席并参与讨论了关于公司新增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履职期间参与了公司所有董事会及相应专门委员会会议,在对所有议案进行认真审阅后,客观、审慎地行使了表决权,并对所有议案发表了明确的意见。
2023年度,本人除了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外,未行使如下特别职权:(1)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2)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4)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5)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照证监机构有关规定的要求,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做好公司与年审会计师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听取公司管理层关于生产经营和规范运作情况的汇报,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公司采用热线电话、业绩说明会、邮箱等多重渠道与中小股东保持沟通,并将相关意见建议向本人转述和交流。
(五)现场工作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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