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9
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董萌)
作为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对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发展都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 2023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董萌,198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律师。现任广东合洲胜瑞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2023 年 6 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除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以外,本人及直系亲属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专业作用,积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报告期内,本人未对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提出异议。
任职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4 次、股东大会会议 2 次。本人出席公司
参加股
董事 参加董事会情况 东大会
情况
本年应参 以通讯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姓名 加董事会 方式参 次未亲自参 东大会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数 加次数 加会议 的次数
董萌 4 4 4 0 0 否 0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为积极推动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工作,强化董事会专业职能,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有效保障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内控体系,提升规范运作水平。2023 年度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在任职期间按照《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各项议案及相关材料,充分发表了独立意见。
任职期内,公司共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 3 次。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本
人均亲自出席,审议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并提出了相关专业意见,认真履行委员职责。
(三)学习和培训情况
2023 年度,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新颁布的各项法律、
法规及相关制度,积极参与深圳证监局、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等监管机构组织举办的相关培训,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加强自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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