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5-05-06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特别提示
1、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华集团”、“发行人”或“公司”)按照《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3]42号)、《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9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14]11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4]77号)(以下简称“《业务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2014]77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备案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4]77号)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本次发行在投资者资格、老股转让、限售期、发行结构、定价方式、回拨机制、配售原则等方面有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
2、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均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以下简称“申购平台”)进行,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申购平台的详细内容,请查阅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布的《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办法》、《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
3、发行人和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认真阅读2015年5月6日(T-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的《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重要提示
1、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5,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704号文核准。本次发行不进行老股转让,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为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或“主承销商”)。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简称为“艾华集团”,股票代码为“603989”,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网上申购简称“艾华申购”申购代码为“732989”。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和平安证券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平安证券通过上交所申购平台组织实施,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进行。
3、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15年5月4日(T-3日)完成。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参考公司基本面及未来成长性、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环境及拟募集资金净额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0.74元/股。
本次公开发行总量为5,000万股,全部为新股。回拨机制启动前,本次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3,000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6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2,000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40%。
4、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日为2015年5月6日(T-1日)和5月7日(T日),网上申购日为2015年5月7日(T日),投资者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与初步询价的投资者,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能参与网上发行。若投资者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发行,网上发行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5、在初步询价阶段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应该参与网下申购。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名单见“一、(五)有效报价投资者和发行价格确定过程”。未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网下申购。网下投资者应按照发行价格20.74元/股为其参与申购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并一次性提交。网下投资者可多次提交,以最后一次为准。每个参与网下申购配售对象只能申购一笔,其申购数量应等于初步询价中其提供的有效报价所对应的“拟申购数量”,且不超过网下初始发行量3,000万股。网下申购时间为2015年5月6日(T-1日)及2015年5月7日(T日)9:30-15:00。网下申购简称为“艾华集团”,申购代码为“603989”。
参与申购的配售对象应当全额缴付申购资金。
6、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进一步核查,投资者应按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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