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11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02 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60,370,229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9.7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92,915,725.04元,扣除发行费用计人民币 14,774,014.96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78,141,710.08 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
2022年 11 月 23 日到账,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2 年
11月 24日出具了德师报(验)字(22)第 00553 号验资报告验证。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已于 2022年12月 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担任泉峰汽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中金公司的持续督导期间为股票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 1个完整会计年度,即持续督导期间为 2022年 12月 9日至
2023年 12 月 31 日。截至 2023 年 12月 31 日,前述持续督导期限已届满。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泉峰汽车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保
荐机构将继续履行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持续督导义务。
中金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出具本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
3、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Nanjing ChervonAuto Precision Technology Co., Ltd.
股票简称 泉峰汽车
证券代码 603982
上市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成立日期 2012年 3 月 19日
法定代表人 潘龙泉
注册地址 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将军大道 159 号(江宁开发区)
办公地址 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将军大道 159 号(江宁开发区)
办公地址邮政编码 210006
董事会秘书 杨文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91320115589429458D
联系电话 025-84998999
传真 025-52786586
电子邮箱 ir@chervonauto.com
公司网址 www.chervonauto.com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22年 12月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三、保荐工作概述
在尽职推荐期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积极组织协调各中介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的相关工作,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对发行人进行尽职调查。提交推荐文件后,主动配合中国证监会的审核,组织发行人及各中介机构对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进行答复,并与中国证监会进行专业沟通。取得发行核准文件后,按照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股票上市的相关文件。
持续督导期内,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严格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督导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各项承诺;
2、督导发行人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召开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3、督导发行人规范运作,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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