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诚信”或“公司”)2021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公告格式》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金诚信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325 号文核准,金诚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0,000,000.00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共计募集资金 100,000.00 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 848.0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99,152.00 万元,已由中信证券于 2020 年 12 月 29 日汇入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
减除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01.74 万元,加上承销保荐费、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其他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合计人民币 59.42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99,009.68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 2020 年 12 月 29 日出具了
《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0]6975 号)。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按计划完成资金投入并进
行结项。本次可转债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99,764.18 万元(含利息收入,未包含可转债发行相关的券商承销及保荐费用 848.00 万元以及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资信评级费和网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费用 201.74 万元),结
资金账户无余额。2024 年 1 月,公司已办理完毕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司与中信证券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中信证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有 1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
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备注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550880043094400379 募集资金专户 0 活期
北京东直门支行 存款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3 年,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2023 年度)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1)。
(二)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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