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董秘:新星转债发行公告中的承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若公司股票价格在任意连续
深圳新星股友
2024-06-20 16:03:00
来自上海
  • 4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问】请问董秘:新星转债发行公告中的承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若公司股票价格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时,债券持有人有权将转债按面值加利息回售给公司”。对吗?既然如此,公司为何不下修转债价格呢? 【答】深圳新星:您好,公司于6月26日披露了关于调整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期限公告,将不下修转股价格的期限由“2024年5月16日至2024年8月15日”调整为“2024年5月16日至2024年6月26日”。自2024年6月27日开始,若“新星转债”转股价格再次触发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决定是否下修转股价格。¶¶2024-06-28 18:09:00 §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