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星: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姜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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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 18: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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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4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自2023年10月18日起担任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的经营发展提出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现将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拥有专业资质及能力,在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本人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如下:

姜波:198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上海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00083)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苏州科恩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苏州海竞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经理、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319)董事会秘书等职,曾荣获“金牌董秘”、“金牛董秘”、“优秀董秘”以及“创新成长董秘”等荣誉称号。

独立董事兼职情况:本人在苏州科恩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准备IPO阶段)任职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情况的说明

经过自查,本人履职期间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1、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没有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也未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在公司前5名股东任职;

2、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附属企业任职,不存在与其存在重大业务往来的情形,也不在与其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3、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没有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公司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个人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权益。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董事 本年应 亲自 以通讯 委托 本年应 出席股

姓名 参加董 出席 方式参 出席 缺席 参加股 东大会 缺席
事会次 次数 加次数 次数 次数 东大会 的次数 次数
数 次数

姜波 3 3 2 - - 1 1 -

经2023年10月18日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人当选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3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3次董事会会议和1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认真审阅会议资料,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重点关注公司经营情况,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设性意见,审慎行使表决权,对相关事项发表明确的独立意见,积极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2023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对相关议案均投赞成票。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1、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根据实际情况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3年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应当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事项。

2、本人担任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间,本人出席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对公司第五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进行审查。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

(三)现场工作与公司配合情况

2023年任职独立董事期间,本人不仅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会议,同时公司每月召开一次总经理办公会,均会邀请一名独立董事参加,一方面是对公司经营有充分的了解,二方面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进行监督,三是公司给的经营管理提供合理化建议,本人也积极参加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听取
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新项目建设、内控体系建设及执行等方面的汇报,密切关注公司治理、生产经营管理和发展等情况,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以下建议:

1、结合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及效益情况,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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