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4
证券代码:603978 证券简称:深圳新星 公告编号:2024-032
债券代码:113600 债券简称:新星转债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部分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38.82万份予以注销,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审议程序
1、2020 年 6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北京市康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独立财务顾问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公司在内部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 公 示 期 为 2020 年 6 月29日至2020年7月8日,在公示期内,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同时,监事会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20年7月9日出具了《监事会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0年7月15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实 施 考 核 管 理 办 法 > 的 议 案 》 等 相 关 议 案 , 并 于2020年7月16日披露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0 年 8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同
意以 2020 年 8 月 14 日为授予日,向 13 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320 万份。独
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对该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5、2020年9月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7),公司于2020年9月1日完成了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股票期权登记数量320万份,股票期权登记人数13人,行权价格为15.42元/股。
6、2022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部分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59.2万份予以注销。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对该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7、2022年5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2022年5月5日,公司办理完成了159.2万份股票期权注销事宜。
8、2023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部分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21.98万份予以注销。
9、2023年5月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2023年5月4日,公司办理完成了121.98万份股票期权注销事宜。
10、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部分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38.82万份予以注销。
二、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原因、依据及数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下称“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将部分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38.82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具体如下:
1、原激励对象钟胜贤因当选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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