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星: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深圳新星资讯
2024-04-02 17: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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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03


证券代码:603978 证券简称:深圳新星 公告编号:2024-024

债券代码:113600 债券简称:新星转债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2/21,由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陈学
敏先生提议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2024 年 2 月 20 日-2025 年 2 月 19 日

预计回购金额 3,000 万元~6,000 万元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累计已回购股数 17.40 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0.10%

累计已回购金额 191.468 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10.97 元/股~11.04 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 年 2 月 7 日,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陈学敏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2024
年 2 月 20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 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18 元/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
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即 2024 年 2 月 20 日至 2025 年 2 月 19 日)。具体内容
详见 2024 年 2 月 21 日、2024 年 2 月 26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
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6)。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 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 年 3 月,公司未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 17.4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
例为 0.10%,购买的最高价为 11.04 元/股、最低价为 10.97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
为 191.468 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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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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