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能科技:睿能科技关于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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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5 16:0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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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8-06


证券代码:603933 证券简称:睿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4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注销原因:鉴于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睿能科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1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在职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以自有资金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685,000股。

●本次回购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回购股份数量(股) 注销股份数量(股) 注销日期

2,685,000 2,685,000 2024 年 8 月 8 日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1、2024年5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及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在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685,000股,并同意对本次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董事赵健民先生、蓝李春先生、王开伟先生为本次回购对象,系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


2、2024 年 6 月 7 日,公司召开了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同时对外披露了《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截至目前,公告公示期已满 45 天,公司未收到债权人关于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
应担保的要求,也未收到任何债权人对本次回购事项提出的异议。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1、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及依据

(1)激励对象异动

根据《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与员工签订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辞退)而离职、合同到期不再续约,自情况发生之日,其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因此,公司以自有资金向 15 名已离职的激励对象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予但尚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37,000 股。

(2)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授
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期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并解除限售,以达到业绩考核
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各年度业绩考
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021年净利润不低于8,000万元。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2021年、2022年两年累计净利润不低于17,000万元。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2021年、2022年、2023年三年累计净利润不低于27,000万元。

注:上述“净利润”指标均指以不计算股份支付费用的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
在解除限售日,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若因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则所有激励对象当年度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


根据公司2021年、2022年、2023年年度报告,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具体内容如下:

解除限售期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情况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021年净利润为9,549.68万元。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2021年、2022年两年累计净利润为18,316.87万元。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2021年、2022年、2023年三年累计净利润为24,068.23万元。

注:上述“净利润”指标均指以不计算股份支付费用的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
因此,公司以自有资金向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在职激励对象223名回购注销其
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448,000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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