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3
证券代码:603899 证券简称:晨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3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8 月 22
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陈湖文先生《关于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函》。提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陈湖文先生
2、提议时间:2024 年 8 月 22 日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和利益共享机制,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并增强投资者信心,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因素,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陈湖文先生提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准。
三、提议人的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及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的股份如未能在回购完成后 3 年内用于上述用途的,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予以注销,最终用途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准。
3、回购股份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
4、回购资金总额: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 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
5、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准。
6、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陈湖文先生在本次提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陈湖文先生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计划,如后续有相关增减持股份计划,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承诺事项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承诺
提议人陈湖文先生承诺:将积极推动公司尽快推进回购股份事项,并承诺于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时就该议案投赞成票。
七、风险提示
公司将尽快就上述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回购事宜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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