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29
股票简称:春秋电子 股票代码:603890
债券简称:春秋转债 债券代码:113577
债券简称:春 23 转债 债券代码:113667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3 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无锡市新吴区菱湖大道 200 号中国物联网国际创新园 F12 栋)
二〇二四年六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 书》”)、《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等,由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英证券”)编制。华英证券对本报告中所包含的从上述文件中引述内容和信息未进行独立验证,也不就该等引述内容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华英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华英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一节 本次债券概况
一、核准文件及核准规模
(一)春秋转债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春秋电子”、“发行人”)本次发行已经公司于2019年5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并经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13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9 年 12 月 20 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获得通过。
2020 年 2 月 20 日,公司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苏
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81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24,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尚未支付的保荐及承销费 650
万元(含税)后的余额 23,350.00 万元已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 2020 年 4
月 20 日汇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进行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 ZF10274 号《验资报告》。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122 号文同意,公司 2.40 亿元可转
换公司债券于 2020 年 5 月 13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春秋
转债”,债券代码“113577”。
(二)春 23 转债
2021 年 12 月 9 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其他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2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其他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 2022 年 9 月 5 日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2022 年 9 月 15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
具了《关于同意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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