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3889:新澳股份监事会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新澳股份资讯
2016-10-25 22:46:45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6-10-26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 号》以及《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的相关规定,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对对股权激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预留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确定的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相关任职资格,且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第八条所述的下列情形:



(一)最近3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二)最近3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监事会认为: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3 号》规定的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获授条件,同意激励对象按照《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有关规定获授预留限制性股票。



二、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的核查意见监事会对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事项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公司业绩满足《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第一次限制性股票解锁的业绩考核条件;本次解锁的23名激励对象在2015年度考核中,均已达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第一次解锁条件;监事会同意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23名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实施第一次解锁,可解锁比例为30%,可解锁股份为1,374,000股。



监事:陈学明、杨会强、郁晓璐



2016年10月25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