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的规定,上市公司或者大股东或者董监高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的,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不得减持股份。从立案到结案,通常约一年时间,这样一算,差不多18个月没法资本运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