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8
证券代码:603836 证券简称:海程邦达 公告编号:2024-013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现将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 1573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131.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16.84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64,060,4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784,173,277.85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上述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并于 2021 年 5 月 21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G11618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428,449,507.79 元,尚未
收回理财本金金额 260,000,000.00 元,募集资金余额 124,638,768.30 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784,173,277.85 元的差异金额为 28,914,998.24 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和理财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
本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
照表》。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规范、安全、高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并严格遵照执行,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监督协议情况
2021 年 5 月 21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邦达芯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和华
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林证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北支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海程邦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华林证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阳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北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专户用途 募集资金余额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522130100158877777 邦达芯跨境供应链综合服务 39,594,213.94
公司青岛市北支行 基地建设项目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青岛 69030078801488667777 全国物流网络拓展升级项目 22,864,246.22
城阳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8110601011777777776 供应链信息化建设项目 60,930,793.51
公司青岛市北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205244197277 补充流动资金 1,113,930.75
公司青岛市分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8110601012377777778 补充流动资金 135,583.88
公司青岛市北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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