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10-16
股票简称:洛凯股份 股票代码:603829
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JiangsuLuokaiMechanical&ElectricalCo.,Ltd.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6-18层)
特别提示
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凯股份”、“本公司”或“发行人”)股票将于2017年10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
一、本次发行相关的重要承诺和说明
(一)关于公司上市后的股份锁定、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发行人股东洛辉投资、洛腾投资、洛盛投资承诺:(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如在此期间除权、除息的,将相应调整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如在此期间除权、除息的,将相应调整发行价),承诺人所持有的公司股票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3)承诺人所持有的股票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在此期间除权、除息的,将相应调整发行价);(4)上述锁定期满后,如本单位自然人股东在发行人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在担任期间本单位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该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本单位不转让所持发行人的股份。
2、发行人股东电科创投、润凯投资、添盈投资承诺:(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上述锁定期满后,如本单位自然人股东在发行人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在担任期间本单位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该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本单位不转让所持发行人的股份。
3、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谈行、臧文明、汤其敏、谈建平、陈明承诺:(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如在此期间除权、除息的,将相应调整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如在此期间除权、除息的,将相应调整发行价),承诺人所持有的公司股票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3)承诺人所持有的股票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承诺人保证洛辉投资、洛腾投资、洛盛投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在此期间除权、除息的,将相应调整发行价);(4)上述锁定期满后,承诺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在承诺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发行人的股份。
4、除实际控制人之外,持有发行人股份的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尹天文、季慧玉、谈文国、臧红卫、姜国栋、欧阳虎、邵家旭、徐琦俊承诺:(1)自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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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