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1-05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83 号)核准,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柯利达”、“发行人”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发行工作目前已经完成,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主承销商”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现将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次发行的整体情况
(一)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不低于 4.32 元/股。
最终发行价格由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市场化竞价情况遵循“价格优先、认购金额优先、认购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为 4.32 元/股,符合股东大会决议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二)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为 48,379,625 股。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批复》(证监许可[2020]2583 号),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 156,000,000 股。本次非公开发行数量符合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中国证监会的要求。
(三)发行对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面向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机构投资者、自然人等不超过 35 名的特定对象。
经过对投资者的认购价格和金额进行簿记建档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对象最终确定为 9 名,符合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四)限售期
特定投资者此次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限售期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开始计算。
(五)募集资金总额
本次非公开发行数量为 48,379,625 股,符合发行人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决议和《关于核准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83 号)中本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56,000,000 股人民币普通股的要求。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08,999,980.00 元,不超过发行人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7,690.00 万元的决议。
二、本次发行所履行的相关程序及过程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过程
2020 年 7 月 27 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2020 年 8 月 19 日,发行人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2020 年 9 月 22 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减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的议案》《关于修改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二)本次发行监管部门的核准过程
2020 年 9 月 27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
会审核通过。
2020 年 10 月 20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
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83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56,000,000 股新股。
经核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本次发行经过了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批准,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本次发行履行了必要的内外部审批程序。
三、本次发行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发行认购邀请书的发送情况
自发行方案和认购邀请书拟发送对象名单于 2020 年 11 月 30 日向中国证监
会报备后,截至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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