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6-04-09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柯利达”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92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15年2月26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普通股(A股)股票3,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7.20元,共募集资金51,6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272.9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47,327.10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15)第350ZA0006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15年度,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44,200.50万元,其中:直接投入募投项目7,039.41万元,募集资金专户置换的募投项目投入680.54万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44,200.50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3,678.38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47,327.10
项目 金额
减:募投项目建设资金 7,039.41
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680.54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6,480.55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20,000.00
加: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551.78
合计 3,678.38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专户存储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制订了《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办法》。
公司从2015年2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