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董秘你好,听闻由于总部强行变更合作协议,公司前十大客户集体到公司总部讨要说法,由于他们大部分前期亏损,加上公司变更合作条款,十大客户是不是集体不再销售贵司产品,这十大客户销售金额达到公司年度总额的50%,如果属实,是不是意味着公司年度收入将大幅减低?请回复,谢谢 【答】
新日股份: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公司近期组织部分规模客户召开业务总结会议,但不存在“公司前十大客户集体到公司总部讨要说法”的情况。截至目前,公司亦未收到任何一家前十大客户不销售公司产品的通知。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谢谢!¶¶2019-08-21 15:25: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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