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龙股份: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
威龙股份资讯
2024-06-28 15:35:28
  • 2
  • 13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6-29


证券代码:603779 证券简称:威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2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阶段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上诉人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目前烟台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已上诉至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二
审尚未开庭,暂时无法准确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
利润的影响。若二审法院改判撤销《以物抵债三方协
议》,原控股股东王珍海通过以物抵债方式解决违规担
保事项也将被撤销,公司可能存在股票触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一)规定的其他风险
警示情况。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
司”)于 2024年 6月 28日收到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上诉状》,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5 日收到龙口市人民法院送达的《民
事起诉状》,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以下简称“烟台银行龙口支行”)请求法院撤销上市公司、王珍海和龙口市兴龙葡萄专业合作社三方签订的旨在解决违规担保的《以物抵债三方协议》(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2年 10月 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民事起诉状的公告》)。其后,烟台银行龙口支行撤诉后再次就同一事由起诉。

二、一审判决结果

公司于 2024 年 6月 12日收到龙口市人民法院送达《民事
判决书》,判决如下:

驳回原告烟台银行龙口支行的诉讼请求。

三、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6月 28日收到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
《民事上诉状》,上诉请求如下:

1.请求法院撤销龙口市人民法院做出的(2024)鲁 0681 民初 322号民事判决书,发回重审或者依法改判支持上诉人烟台银行龙口支行的诉讼请求。

2.二审的诉讼费由被上诉人承担。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二审尚未开庭,暂时无法准确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影响。若二审法院改判撤销《以物抵债三方协议》,原控股股东王珍海通过以物抵债方式解决违规担保事项也将被撤
销,公司可能存在股票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一)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况。

特此公告。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6月 29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