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3-08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2023 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为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海天股份”或“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海天股份2023 年规范运行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人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 保荐代表人
陈国星、陈亮
(三) 现场检查时间
2023年 11 月 14 日、2023年 12 月 29 日、2024年 2 月 29 日
(四) 现场检查人员
陈国星、 陈亮
(五)现场检查手段
1、与上市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2、察看上市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及主要募投项目建设及运营情况;
3、查阅上市公司 2023 年以来召开的历次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以下
简称“三会”)文件、信息披露文件;
4、现场打印并查阅上市公司募投资金存储专户的银行对账单或账户交易明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相关资料;
5、查阅上市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公司治理制度等文件;
6、查阅上市公司 2023 年以来的主要关联交易、对外投资、控股股东股份质
押等资料。
二、本次现场检查主要事项及意见
(一)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三会”运作情况
经查阅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相关监管文件、上市公司整改报告,对上市公司相关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海天股份 2022 年与个别关联方之间资金往来被认定为提供财务资助。海天股份已及时完成整改,及时消除不规范资金往来的情形, 同步开展自查工作, 加强学习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提升规范化意识, 建立完善公司治理效果的长效机制,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报送整改报告。保荐人已督促海天股份加强资金管理, 督促有效执行相关内部控制。
经查阅上市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及内部控制制度,查阅“三会”会议文件、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审计报告, 对上市公司相关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保荐人认为:
本持续督导期间内, 海天股份的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完备、合规,建立了较
为完善的治理制度,相关制度得到有效执行;海天股份“三会”运作情况良好,历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 信息披露情况
经查阅上市公司已披露的公告及报备文件、“三会”会议记录、上市公司整改报告及相关补充公告,保荐人认为:
本持续督导期间内, 海天股份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一致,信息披露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海天股份 2022 年与个别关联方之间资金往来被认定为提供财务资助,海天股份及时完成了整改,并对 2022 年相关资金
往来进行了补充说明并公告。除此以外, 海天股份能较好地根据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执行信息披露活动,信息披露档案材料完整、妥善保管。
(三) 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截至现场检查之日,费功全先生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476.98 万股股份,占目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03%;费功全先生通过四川海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大昭添澄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控制上市公司 25,795.99 万股股份,占目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55.86% 。费功全先生合计控制上市公司 26,272.97 万股股份,控制比例为 56.90%,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为四川海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经查阅上市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交易及资金往来情况, 并对上
市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访谈,保荐人认为:
本持续督导期间内, 海天股份资产完整, 人员、机构、业务、财务保持独立,
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有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四)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经查阅上市公司 2023 年募集资金专户对账单或账户交易明细及相关支持性
文件,实地察看上市公司募投项目实施现场, 对上市公司相关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保荐人认为:
本持续督导期间内, 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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