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友股份:健友股份关于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健友股份资讯
2024-04-26 22: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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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7


证券代码:603707 证券简称:健友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1

债券代码:113579 债券简称:健友转债

南京健友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4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健友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健友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健
友股份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健友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
案》、《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重大投资决策管理制度》,具体
修订情况如下:
1、《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
(一)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 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向 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
董事会提出建议; 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二)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 (一)提名或任免董事;

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二)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高级管 (三)法律法规、上交所相关规定及
理人员的人选;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四)对董事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
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五)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九条 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 第九条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未采 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控股股东在 纳或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 无充分理由或可靠证据的情况下应充分尊 记载提名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 重提名委员会的建议,否则,不能提出替 由,并进行披露。
代性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 第六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 据上述第三 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依据本工作
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细则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八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
限: 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
(一)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 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 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订薪酬计划或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方案; (二)制定或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
(二)薪酬计划或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奖 件成就;

励和惩罚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
(三)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 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 (四)法律法规、上交所相关规定及公司(四)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 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监督;
(五)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的公司董 第九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的公司董事事的薪酬计划,须报经董事会同意,并提 的薪酬计划,须报经董事会同意,并提交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高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高级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方案须报董事会批 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方案须报董事会批准
准后方可实施。 后方可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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