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0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3 年度的工作中,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在工作中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职务,积极出席了公司董事会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及股东利益。现将 2023 年度述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叶肖华,男,中国国籍,1975 年生,法学博士,温州大学法学院教授、
博士生导师。2008 年 6 月至 2023 年 2 月,在浙江工商大学任讲师、副教授、
教授。2023 年 2 月至今,在温州大学任教授。兼任中国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海峡两岸关系法学研究会理事,海峡两岸法学交流促进会理事,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刑事执行检察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浙江省孙中山研究会副会长,浙江省法学会浙籍法学家研究会副会长,浙
江省法学会社会治理研究会副会长。2018 年 7 月至 2020 年 7 月,任温州市
鹿城区副区长(挂职)。2020 年 12 月至今任德宏股份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4 次董事会、4 次审计委员会、1 次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和 1 次股东大会。本人依法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并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结合自身专业知识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意见。
2023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委,参加会议的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
参加董事会情况
专门委员会情况
参加
独立 委托 薪酬
本年应 审计 股东
董事 亲自 出席 与考 提名委
参加董 缺席 委员 大会
姓名 出席 次数 核委 员会次
事会次 次数 会次 次数
次数 员会 数
数 数
次数
叶肖
4 4 0 0 4 1 0 1
华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各次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三)作为独立董事,本人非常重视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始终重视保护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以及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本人通过股东大会等方式积极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认真倾听广大投资者的声音,及时回应投资者关切。接下来,本人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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