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水集团: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和新增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宁水集团资讯
2024-04-15 19: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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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16


证券代码:603700 证券简称:宁水集团 公告编号:2024-019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和新增部分公司治理制
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3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合规管理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 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现拟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二十四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 第二十四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
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
合并; 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
权激励; 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 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
购其股份的。 购其股份的;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
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
东权益所必需。 益所必需。

第二十五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 第二十五条 公 司 收 购 本 公司 股
份,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份,可以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
(二)要约方式; 可的其他方式进行。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第(三)项、第(五)项、第(六)第(三)项、第(五)项、第(六) 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 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第二十六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 第二十六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
四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 四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 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 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六) 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 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当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 以依照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会议决议。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四 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 事会会议决议。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十四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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