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24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丰科技”或“公司”)承接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2021 年 8 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955 号文核准,
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415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 41,5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40,625.62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天健验〔2021〕464 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并已与保荐机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4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2022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全资子公司江西晨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晨丰”)作为“大功率 LED 照明结构件及厨具配件生产线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并开设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同时新增江西省九江市瑞昌市经开区江西晨丰厂房为项目实施地点。除新增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外,募投项目其他内容均未发生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年 8月 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59)。
2023 年 10 月 20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 2023 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及第
三届监事会 2023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大功率 LED 照明结构件及厨具配件生产线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23年延期至 2024年 6月,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未改变项目的投资总额、实施主体、投资内容和募集资金的投资用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会同保荐机构与各家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截至 2024 年 6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1 2024 年 6 月
30 日余额
浙江海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201000284989414 17,118.75 1,288.48
有限公司盐官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204086619100036511 20,941.00 4,398.92
海宁斜桥支行 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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