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30
证券代码:603669 证券简称:灵康药业 公告编号:2024-078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灵康药业”)于近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于灵康药业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信息披露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4】3605 号)(以下简称“《监管工作函》”)。根据相关规定,现对《监管工作函》提及的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三季报显示,2024 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31 亿元,同比上
升 53.34%,同时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继续亏损 0.91 亿元。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扩展存量制剂业务以及拓展新业务。其中,新增商业配送业务较上年同期增长 100%,存量制剂业务较上年同期增长48.42%。请公司:(1)详细说明新增商业配送业务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商业模式、获客方式、开展期限情况,产生收入、利润及占比情况,涉及产品的主要品类、价格、成本费用及毛利率情况,前五大客户供应商的合作期限、成立时间、注册地、主营业务、是否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存在关联关系、以及客户供应商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等情况;(2)说明新增商业配送业务的收入确认时点及收入确认方法,说明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并说明新增商业配送业务是否属于贸易业务、是否具有稳定的业务模式,相关业务收入是否属于依规应予扣除的收入;(3)说明存量制剂业务本期大幅增长的具体原因,并补充披露前五大客户供应商有关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合作时间、是否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存在关联关系,近三年来变动情况等。
回复:
(一)详细说明新增商业配送业务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商业模式、获客方式、开展期限情况,产生收入、利润及占比情况,涉及产品的主要品
类、价格、成本费用及毛利率情况,前五大客户供应商的合作期限、成立时
间、注册地、主营业务、是否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存在关联关系、以及客户供应商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等情况;
1、详细说明新增商业配送业务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商业模式、获客方式、开展期限情况
医药流通是公司医药产业链中的重要板块,公司在原有制剂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基础上,启动医药流通及配送业务板块。西藏骅信医药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西藏骅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 2013 年 4 月,注册资本 1000 万
元,目前拥有员工 10 人,其仓库位于西藏自治区山南市乃东区国道 349(结巴
乡段)20 号和成都市新都区石板滩镇(街道)兰溪路 229 号、三木路五段 28 号,
是公司医药流通板块中的核心企业,拥有 GSP 证书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可以进行药品(除特殊药品外)、试剂、医用耗材等物资供应与配送。
成都上锦南府医院为公司控股股东灵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股的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根据成都上锦南府医院与四川大学华西医院托管经营合同书,成都上锦南府医院的设备、药品、耗材、试剂等供应链优先由灵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服务,灵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指定公司全资子公司西藏骅信为成都上锦南府医院提供配送服务,2021 年 8 月公司全资子公司西藏骅信与成都上锦南府医院签署《成都上锦南府医院药品、试剂、医用耗材等物资供应与配送长期服务合同》,西藏骅信为成都上锦南府医院药品(特殊药品除外)、试剂、医用耗材、办公用品的采购、物流与配送等项目服务的提供商,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签订<成都上锦南府医院药品、试剂、医用耗材等物资供应与配送长期服务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
2、产生收入、利润及占比情况,涉及产品的主要品类、价格、成本费用及毛利率情况
2021 年 9 月,西藏骅信与成都上锦南府医院签署的协议正式生效,公司积
极与院方就医院药品、试剂、医用耗材等物资的供应和长期配送业务开展的探讨和对接,由于受到公共卫生事件、医院核心岗位调整影响,因此导致前几年配送业务开展进度比较缓慢。
随着业务的不断推进,公司 2024 年 1-9 月实现商业配送业务收入
7,664,225.74 元,占 2024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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