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13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在认真审阅了相关资料后,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本次拟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工作经历和职业素养等方面符合拟担任职务的任职要求,具备履行董事职责的能力及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根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发现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一致审查通过王江林先生、王雅琴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本次拟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工作经历和职业素养等方面符合拟担任职务的任职要求,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能力及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根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发现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一致审查通过徐
放、徐笑波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委员:王江林、秦宝荣、徐放
2024 年 7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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