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图生物:安图生物关于仲裁事项暨对外投资进展的公告
安图生物资讯
2024-04-29 16:12:45
  • 5
  • 9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4-30


证券代码:603658 证券简称:安图生物 公告编号:2024-036
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仲裁事项暨对外投资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阶段:仲裁申请已提交,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ICC International
Court ofArbitration)已受理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申请人

涉案的金额:暂估人民币5.0711亿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案尚未开庭审理,预计对公司损
益产生正面影响或产生较小负面影响。

一、本次仲裁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仲裁起诉时间:2024年4月23日

(二)本次仲裁受理时间:2024年4月26日

(三)受理机构名称: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 ( ICC International Court of
Arbitration)

(四)仲裁地:新加坡

(五)本次仲裁当事人

1. 申请人: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安图莫比分子诊断技
术有限公司、安图实验仪器(郑州)有限公司

2. 代理人: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芬兰BORENIUS ATTORNEYS
LTD律师事务所

3. 被申请人:Mobidiag Oy


二、仲裁案件背景、事实及请求

(一)仲裁案件背景

2018年12月15日,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图生物”或“公司”)与Mobidiag Oy(以下简称“Mobidiag”)签署投资《合资合同》(JVC),共同出资在中国设立合资公司郑州安图莫比分子诊断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图莫比”),其中安图生物以货币出资800万欧元持股65%,Mobidiag以货币出资430万欧元持股35%。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对Mobidiag Oy增资暨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8)、《关于控股子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5)。截至2021年6月,安图生物与Mobidiag作为安图莫比股东,对于前述认缴的出资金额均已实缴到位。

2019年5月17日Mobidiag与安图莫比签署《许可、开发和分销协议》(LDDA),Mobidiag授予安图莫比在约定区域内商业化初始产品的权利。2021年2月9日,Mobidiag与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图实验仪器(郑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图仪器”)签署《生产协议》(CMA),约定安图仪器将为Mobidiag生产Novodiag仪器。

2021年11月10日,Mobidiag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单方终止上述协议的通知。终止的理由为:安图莫比在未获得Mobidiag的事先同意的情况下进行了引物技术研发并申请专利;向安图生物披露了Mobidiag的涉密技术信息,违反了与其签署的LDDA的约定。

公司不认可上述Mobidiag终止行为的效力及终止理由。后经各方沟通无果,安图生物、安图莫比以及安图仪器于2024年4月23日以Mobidiag为被申请人,向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提起仲裁申请,并于2024年4月26日收到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下发的受理确认书。

(二)仲裁事实与理由

公司认为LDDA协议仅限制了安图莫比对Mobidiag授权许可技术的开发,而
安图莫比所做的引物开发、提交专利申请所涵盖的技术并非来自于Mobidiag的授权许可,且无需事先获得Mobidiag的同意。安图莫比亦未向安图生物透露过Mobidiag的保密信息。

(三)仲裁请求

1. 确认被申请人Mobidiag于2021年11月10日终止LDDA是违法的;

2. 确认被申请人于2021年11月10日错误地终止LDDA以及随后停止履行其在 LDDA 下的义务严重违反了LDDA;

3. 确认LDDA因被申请人严重违约而被终止;

4. 裁令被申请人赔偿安图莫比因Mobidiag违反LDDA而遭受的所有损失,具体金额将由安图莫比在适当时候予以确定(暂估:人民币9580万元);

5. 确认被申请人于2021年11月10日终止JVC是违法的,被申请人终止LDD……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