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彤程新材资讯
2019-08-28 13:5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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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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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票代码:603650 股票简称:彤程新材编号:2019-05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9年8月27日,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8月16日通过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本次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经过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9-061)。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报告》(公告编号:2019-062)。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公司自2019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金融工具系列准则,故需要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具体情况如下:一、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要求,对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资产负债表中新增“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款项融资”“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项目。同时删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项目。二、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要求,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所有者权益项下新增“专项储备”项目,该项目根据“专项储备”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利润表中,“研发费用”项目除反映进行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化支出外,还包括了原在“管理费用”项目中列示的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摊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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