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4-30
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报告期内,作为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我们遵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选任与行为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 本着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原则,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审慎行使独立董事权利,持续关注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内部控制等重要事项,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业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我们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我们在2021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3名独立董事。陈正利先生、 唐云先生、吴任东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 。
1、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我们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我们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四次股东大会、八次董事会会议、八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出席情况如下:
本年应参加董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姓名 亲自出席次数 以通讯方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事会次数 自参加会议
陈正利 8 0 8 0 0 否
唐云 8 8 0 0 0 否
吴任东 8 0 8 0 0 否
会议召开前,我们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对相关议案和材料进行认
真审核,依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独立判断,客观、公正地对相关重大事项提出自己的独立意见,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事项的提议程序、决策权限、表决程序、回避事宜等均符合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2、日常工作及现场考察的情况
日常工作中,我们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电话、邮件、短信、微信等多种途径,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保持密切联系,主动了解公司最新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知识和独立作用,向公司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我们还积极关注公司微信平台,关注报纸、网络等有关媒体关于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向公司了解相关信息,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报告期内,我们利用参加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等机会,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及募投项目实施基地等进行了现场考察。在此过程中,我们
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交流,听取了公司高管和相关部门负责人有关公司经营状况、财务情况和规范运作情况的汇报,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3、 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认真做好相关会议组织工作,及时传递文件材料和汇报公司有关经营情况,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对我们的工作给予了积极的支持和配合,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 。
4、 年报期间工作情况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年度报告期间工作指引》,我们参与了公司2020年年报编制期间各个阶段的工作,做好公司与年审会计师的沟通、监督和核査工作。针对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我们与公司财务部门、年审会计师分别进行了有效沟通,确定年报审计计划和审计程序。听取了经理层关于公司生产经营和规范运作情况的汇报。
三、 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27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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