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横通信: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及预留部分(第一批)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纵横通信资讯
2024-07-11 19:35:21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7-12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及
预留部分(第一批)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

电话:0571-86508080 传真:0571-87357755 邮编:310016

浙江省杭州市新业路 200 号华峰国际大厦 10 楼


目录


释义 ...... 3
正文 ...... 5

一、 本次行权价格调整及本次授予的批准和授权...... 5

二、 本次行权价格调整的相关事项...... 6

三、 本次授予的相关事项...... 7

四、 结论意见...... 9

释义

除非另有定义,在本法律意见中,下列术语或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序号 简称 全称

1 纵横通信或公司 指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 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 指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
划 计划

3 《激励计划》 指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

4 本次授予 指 纵横通信本次激励计划之预留部分(第一批)股票
期权授予事项

5 本次行权价格调整 指 纵横通信本次激励计划之行权价格调整

6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7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8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9 《公司章程》 指 现行有效的《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10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1 本所 指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

本份《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纵横
12 本法律意见 指 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
格调整及预留部分(第一批)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
项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及

预留部分(第一批)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

德恒【杭】书(2024)第【07008】号
致: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接受纵横通信委托担任其实施 2023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专项法律顾问。本所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 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纵横通信 2023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及预留部分(第一批)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出具本 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特作出声明如下:

1. 本所律师承诺依据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与本激励
计划有关的事实,根据纵横通信提供的文件以及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 的有关规定发表法律意见;

2. 本所已得到纵横通信的保证,其已提供的所有法律文件和资料(包括原
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均是完整的、真实的、有效的,且已将全部 事实向本所律师披露,无任何隐瞒、遗漏、虚假或误导之处,其所有副本与正本 一致,所有文件和材料上的签名与印章都是真实的,并且已向……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