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艺股份: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永艺股份资讯
2024-04-24 16: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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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5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保荐机构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永艺股份

保荐代表人姓名:苏昭棠 联系电话:010-88005255

保荐代表人姓名:徐懿 联系电话:010-88005255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5 号),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永艺股份”、“公司”)向特定对象永艺控股有限公司定向增发人民币
普通股(A 股)股票 30,395,136 股,募集资金总额 199,999,994.88 元,减除
发行费用人民币 6,180,915.14 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93,819,079.74 元。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 或“保荐 人”) 作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主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负 责永艺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主板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 年度报告书。
一、保荐工作概述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1.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 保荐人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 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
工作计划。 计划。

2.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
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 保荐人已与永艺股份签订《持续督
导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
续督导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明确双方在 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
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

易所备案。
3.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
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当向上 2023 年度,永艺股份未发生按照有
关规定需保荐人公开发表声明的违
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 法违规事项。
核后予以披露。
4.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
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保荐人
应当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 5 个交易日 2023 年度,永艺股份或相关当事人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 未发生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 项。
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或财务顾问采
取的督导措施等。

保荐人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
5.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 期回访、现场检查等方式开展持续
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督导工作,持续了解永艺股份业务
发展情况。

6.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2023 年度,保荐人督导上市公司及
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
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
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各
并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各项承诺。 项承诺。

7.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
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 2023年度,保荐人督促公司依照相
关规定健全和完善公司治理制度,
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并严格执行,督导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遵守行为规范。

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8.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
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 经核查,永艺股份内控制度符合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 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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